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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用合法的節稅方式,善用每年的免稅額度,逐步將資產轉移。
遺產與贈與稅法雖有規定保險給付免納入遺產,但國稅局為了防止富人利用這條款採用買保險逃避遺產稅法,國稅局會用實質課稅原則來審查。
有幾個國稅局會認定為假投保真避稅的投保方式,
- 躉繳:一次繳保費,不是分期繳,違反保險的意義,用較低的保費,把較大經濟損失風險轉嫁給所有要保人。
- 舉債投保
- 帶病投保:已經知道生病才投保,這也違反保險的意義與功能,把未知的風險轉嫁給一群要保人共同分攤。https://www.cathaybk.com.tw/cathaybk/personal/insurance/annoucement/substantive_principles_of_taxatio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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