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外勞聘雇,主體還是僱主和外勞。
022/4/22 修正
廢止聘雇後,管理責任還是存在。
看廢聘函就知道,僱主還是有責任帶外勞去公立就業服務站登記,或為其辦理手續使之出國
所以不管是聘雇期間,或是安置期間,管理的責任還是在僱主。
用這個角度去看,問題就很容易釐清楚。
不管是同意轉出或是廢止聘雇,同意轉出比較好理解,僱傭關係仍是存在,管理責任自然存在。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